第256章 表演型人格(2 / 2)

不过常青青觉得他也许只是不知道怎么和孩子相处。

所以回到家之后她就兴致勃勃地对雷勇说,她打算收养那个男孩。

雷勇再一次提出了反对。

当常青青问起他反对的原因时。

雷勇说他觉得那个孩子是表演型人格。

雷勇对常青青说,他观察了那个男孩一个下午。

那男孩的言行举止,还有语言表达都很夸张,就像是故意要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

雷勇说,那男孩很明显以自我为中心,爱好交际,喜欢自我表现。

而且他和同福利院的女孩子相处的时候,行为举止上感觉带着一股挑逗。

而且他很注重自己的外表,过几分钟就要照照镜子,整理一下自己的头发。

常青青是第一次听说“表演型人格”这个词,所以她也不懂雷勇说的这些。

也看不出那个男孩到底是不是雷勇所说的表演型人格。

对于雷勇说的,常青青也有自己的理解。

她觉得雷勇想得太多了,可能那个男孩就是单纯地臭美,孩子王。

爱好交际是好事,说明他是外向型人格。

跟女孩子相处没有边界,可能是因为大家都是一个福利院长大的。

彼此之间就像亲兄妹一样。

然而雷勇就是断定那个男孩是表演型人格,还吓唬常青青说,有这种精神障碍的孩子,以后说不定哪天就自杀了。

常青青这才有点动摇。

她也不希望领养回来的孩子有精神问题。

假如那孩子真的有精神障碍,而且症状越发严重的话。

那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

但常青青又觉得,下午在福利院看了一圈下来,并没有其他孩子特别合眼缘的。

而雷勇却说,他看中了一个孩子。

就是当时孩子们在草坪上玩的时候,那个独自坐在秋千上的女孩。

常青青之所以注意到她,是因为那女孩长得实在很漂亮。

同龄的女孩有些还在长青春痘,而她却漂亮得跟别人彷佛不是一个世界的。

但是,漂亮归漂亮。

常青青还是想也没想就反对了雷勇的提议。

“不行,你说的那个孩子,我确实也注意到了,她太孤僻了。有个小女孩想过去拉她一起玩,她都拒绝了。”

而且常青青觉得,那孩子似乎也不太喜欢她。

有一次她看向那个孩子的时候,两个人的视线恰好相撞了。

常青青从她的眼神里感受到的只有冷漠。

可以想象,如果他们真的领养了那个孩子。

按那个孩子的性格,可能会整天把自己关在卧室,不和他们说话。

那领养这孩子的意义是什么?

她实在是想不明白。

雷勇为什么想要收养那个孩子。

然而雷勇却出乎意料地有耐心,给常青青解释了原因。

“我去问过院长了,院长告诉我,那女孩十七岁了,平时虽然不太跟其他同龄孩子一起玩,但也没有闹过什么事,就是文文静静,特别乖巧的一个孩子。可能是因为从小就被丢在福利院,所以有点不敢融入群体。”

“但是这都是小问题,只要我们把她带回家之后,给她无微不至地关怀、让她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意和家庭的温暖,像她这样的性格,肯定是懂得感恩的,将来也不怕她不管我们。”

“我知道你很想要领养一个能建立起深厚感情的孩子,所以你想啊,如果领养那个男孩,你作为他的妈妈,男孩子都长那么大了,十五岁了,也是大男孩了。”

“你觉得他要是有什么青春心事的话,会跟你说吗?肯定不会啊。说不定比起你,他更愿意跟我说。”

“而且就算你想主动找他谈,应该也会觉得有点尴尬吧?以后等他长得再大一点,你们之间肯定就更不亲密了。”

“都说女儿是妈妈的棉袄,你想要一个贴心的孩子,还是得领养一个女孩。”

常青青听到最后,还挺感动的。

觉得雷勇在考虑领养孩子的人选的时候,竟然都在替自己考虑。

担心男孩子和妈妈不亲近。

所以,雷勇的长篇大论,最终还是把常青青给说服了。

不过常青青还是有一点担忧,“那个女孩会不会年纪太大了?马上就要成年了。”

雷勇又是继续劝常青青,“不会,十七岁跟十五岁又能差多少呢?孩子都是一眨眼就长大了。”

后来常青青又和雷勇一起,去看了那个女孩几次。

才知道那女孩小名叫蕊蕊。

头一次跟那女孩说话的时候,常青青就打退堂鼓了,心想要不再去别的福利院看看。

但是雷勇好像对这个叫蕊蕊的女孩子特别满意。

那个女孩也表现出想要被领养的意向。

最后在雷勇潜移默化的说服之下,常青青把那个女孩带回了家,改名叫雷小蕊。

然而她没想到,原本以为这是三口之家幸福生活的开始。

没想到却是她噩梦的开始。

雷小蕊住进家里半年以后,迎来了她十八岁的生日。

那半年以来,常青青对雷小蕊可谓是照顾得无微不至,而且有求必应。

但是雷小蕊似乎更亲近雷勇,而不是常青青。

在那之后,常青青逐渐发现,雷勇和雷小蕊之间似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个怀疑一直盘踞在她的心头。

直到她确定,这两个人背着他有着不正当的关系。

——雷小蕊成为了雷勇的小情人。

这个事实把常青青恶心坏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雷勇之所以看上了雷小蕊,并不是以选择女儿的眼光去看的。

而是以选择情人的眼光去看的。

这下子常青青才终于明白当初雷勇为什么坚持领养一个快成年的漂亮女孩。

所以常青青把雷勇告上了法庭。

而这个离婚官司,足足打了五年,前后一共三次,才终于尘埃落定。

第一次诉讼离婚时,法院考虑到他们还有一个领养的孩子,建议他们进行婚姻咨询,尝试修复关系。

但是咨询师的建议并不能解决他们根深蒂固的问题。

第二次诉讼时,法院仍然没有批准他们的离婚请求,因为常青青无法拿出证据证明雷勇和雷小蕊的不正当关系,法院不采纳常青青的离婚请求,认为他们还有和解的可能。

直到第三次诉讼,雷勇终于同意离婚,并且在法院的见证下和常青青签了离婚协议。

但是,常青青也做出了让步。

这五年的拉锯战,消耗了常青青大量的精力和情感,她实在不想再继续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