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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李维平三问检察官(2 / 2)

马铁林说:“这明显就是一起打击报复的案件,李富贵靠着自己的权利,南城县谁敢不听他的,我爸的判决在南城县很难求得公平公正,甚至可以说,在双虹市都难得到公正的判决,我已经给他们提出要求,双虹市、南城县两级法院都应回避,让异地审理,确保此案的公平与公正。”

李维平和马铁林交谈完之后,说:“这件事情,还会有转机,我去有关部门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吧。”

离开了马铁林家,李维平赶到了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直接找到了负责公诉马树山一案的检察官。

检察官看到李维平的记者证后,表示:“案件在程序中,属于涉密资料,我们无法给你看卷宗,也无法给你讲解案情。”

李维平知道,这件事情,自己以记者身份是看不到真实材料的,但李维平向他们提出了几点疑问:“既然我不能看卷宗,那我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吧?”

检察官说:“这个,你应该去县委宣传部吧,有宣传部给我联系是否应该接受采访。”

李维平说:“这个你不用多虑,我来双虹市的时候,市委宣传部已经针对全市给我开了介绍信了,给你看看。”李维平从包里拿出了介绍信,递给了检察官。

这位检察官无话可说了,只好说:“那你问吧,我能解释的可以解释,解释不了的,你找别人问。”

李维平说:“那好,我问的这几个问题,你应该都能回答。第一个问题:马树山一案从立案到移送审查起诉,仅用了十几天,在咱们南城县,之前的刑事案件有没有办理速度这么快的?”

检察官说:“据我办过的案子,没有,这是第一个。”

李维平说:“第二个问题,此案的报警人不是李富贵,而是县委办公室,那么,我问你,让马树山上被告席的是私人还是公家?”

检察官支支吾吾:“这个,对于有犯罪嫌疑的,都可以报案吧。”

李维平说:“第三个问题,马树山举报李富贵违纪违法的事情,有没有上级纪委监委核查过,说马树山的举报不实?”

检察官回答:“这个,是县公安局认定的。”

李维平说:“纪委监委都没有核查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就直接动用了司法力量,这个程序合理吗?”

检察官回答:“我们只对公安局移送的案件审查起诉,是否先经纪委监委审查,这与我们检察院无关。”

李维平说:“你们检察院移送起诉的罪名有两个,比公安局移交的只有一个罪名多出了一个,应该是你们另加的,这个罪名叫诽谤罪,那我问你,诬告陷害罪是指举报人举报的是一些能够追究受害人刑事责任的事项,但马树山反映的仅是一些城市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的问题,这与诬告谄害似乎并不搭界,况且他还是向省委、市委等党政部门反映的,并非司法机关,主观上并不是故意让被举报人受刑事处罚,你们如何认为就是诬告陷害罪?另外,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需要受害人自行到法院起诉,当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关键是,马树山所反映的是李富贵个人问题,李富贵本人并没有自诉要求,马树山举报的是李富贵本人,并不涉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你们给他定这个罪名的依据是什么?”

检察官懵了:“这,如果我们公诉的内容与法律相悖的,法院只会裁定的。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我们只是原告。”

李维平继续说:“马树山已是75岁的老年人了,纵使他的行为真的触犯了刑法,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年过75周岁的老年人,轻微犯罪一般也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换句话说,无论从年龄上说,还是从制度上论,无论马树山是否犯罪,他目前是不应当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你们检察院为什么还要让羁押着呢?”

检察官回答:“案子已经到法院了,就是取保候审也应该由法院去做,现在与检察院无关。”

李维平见完了马树山一案的公诉人,又来到法院,要求见一下主审马树山一案的法官。但法院办公室以承办法官正在开庭为由,拒绝了李维平。

李维平要求见一下分管刑事案件的法院副院长,也被法院拒绝了。

李维平没有再和南城县法院纠缠,开车去了一家茶馆。

在茶馆里,李维平奋笔疾书,一个小时左左右,写出了一篇文章:《七十五岁正科级退休干部因举报县委书记,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法院判决》。立即给华新社的编辑朋友发了过去,让在网站上立即发稿。

编辑看是李维平的稿子,他和李维平关系不错,知道李维平在华新社只是一个掩饰性的身份,而真正的身份他是知道的。平时,李维平来稿大都是内参性质的,让公开发的稿子并不多。编辑对李维平的这篇稿子很重视,立即找到分管副总编,让签字。分管副总编也知道李维平的身份,李维平一般不发稿,一旦发稿必定有用意,就直接批准了,在稿样上面签了个字:同意发稿,在法制频道和网站主页同时显示。

临近中午的时候,李维平接到了金全明的电话:“李老弟,在哪里?中午了一起吃饭吧?”

李维平答应了:“行,去哪里,我这就赶过去。”

金全明说:“县委招待所,李富贵和常委一般人应该都在。”

李维平说:“那我先去南城县公安局和你汇合。”

等李维平和金全明、岳一成、龚伟峰见面时,南城县政法委书记郝世平亲自来到了公安局,接金全明等一行人去招待所就餐。

众人没有客气,既来之则安之,客随主便。

南城县招待所二楼,县委书记李富贵,县长邓留根,县委副书记袁依林,组织部长余双双,统战部长廖新凯,宣传部长丁伟,常务副县长陶立本都在。

看到金全明、岳一成、李维平、龚伟峰等人进来,李富贵带头表示欢迎,并邀请众人分宾主坐下。

郝世平问:“中午要不要喝点酒?”

金全明道:“中午不准饮酒,这是规定,我们不能带头违反。至于吃饭,标准是四菜一汤,但由于人多,就不讲究了,抓紧上菜吧,吃完了,我们还要干活。”

就在服务员把菜上来,众人准备动筷子的时候,一个人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李书记,不好了,出事了!”

李富贵以阿卡你这人是县委办的副主任,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就训斥道:“你大惊小怪地干什么,有话不会好好说?”

那位县委办副主任才说出到底出了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