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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分赃(2 / 2)

因为这买卖是高深的。

所以,中途我会尽可能的让水姐多赢筹码,赢多少都算她的,而后,谭志成的高利贷,我跟她平分!

在我输钱的过程中,我帮过水姐一次。

还特意输给她一把。

她一共赢得一千多万,不到两千的筹码。

再加上这高利贷的一半。

足足有六千万之多!

这自然是让她眉开眼笑。

而接下来,自然就是分赃。

“愉快,当然愉快!”

水姐满意的笑着,随后从包里掏出了一份债权转让合同。

在澳门大部分的高利贷,都是可以转让债权不需要经过借款人同意的。

因为,他们在签署借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签署了附带的条件。

但所有的债权转让,必须转让合同原件。

要债的过程也必须要有原件。

简单的来说,这种高利贷,都是只认合同不认人。

所以,这所有的合同的债权,都必须整体转让,因为原件无法进行有效分割。

“签了吧。”

水姐拿出了两份合约。

分别是转让谭志成债权的合约。

以及,我的欠款合约。

也就是说,我将会是谭志成八千万借款的债主。

而水姐理应占有的那一份,算是我欠她的。

但我跟她签的借款合同,是三年按期还款无利息的,每个月为一期,每期一百万,剩余的最后一期一次性结清。

只不过,我需要把之前从老八那搞来的沈二公子的债权转让给水姐作为补偿。

也算作,我欠水姐四千万三年无息的代价。

说实话,沈二公子的债权顶谭志成合约四千万三年无利息,我是亏的。

并且,我要谭志成的债权其实作用不大。

但这是之前谈好的。

水姐不想要谭家的债权,所以债权只能由我来接手。

这足以见得,水姐其实并不想跟谭家扯上什么恩怨。

要不是这一单太诱人,或许我猜水姐都不会参与进来。

很快,我签好了所有的合约,而后,将我的欠款合约,以及沈二公子的合约一同递给了水姐。

水姐满意收好。

“这样是避免不了你跟谭家的矛盾的。”

“这事儿结束,你最好做好随时离开澳门的准备。”

我笑着提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