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江山救市(1 / 2)

江山这才回答,“没有多少,也就三亿多!”

三亿多!

这还是没多少?

你要是多的话,那是多少?

众人都张大着嘴,看怪物似的看着江山。

纪委书记说,“虽说组织上没有规定干部不能炒股。但是,江山同志,你应该到我们纪委备案。说明情况。”

江山点头:“我在桂州与鹏城都备了案的,这才来东山省,没来得及。”

纪委书记放了心,“既然在桂州与鹏城纪委备了案,那就说明没问题。我们等你来备案。”

“是!”

省长抢过话头,说,“江山同志,你刚才说的办法,能救鲁花吗?”

江山说,“能!但必须要控股鲁花。”

马上,有人将鲁花的资料送了进来。

常务副省长说:“这个鲁花有问题,他们的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将鲁花的股份,质押给了银行。也就是说,鲁花的大股东,现在手上没有鲁花的股份。”

省长气愤地说,“找银行行长,谁给他们权力,让鲁花成了甩手掌柜!”

纪委书记说,“我们纪委也双规了银行的一些人。这些人,都是王金平的人,他们只服从王金平,不顾国家的利益。”

利书记说,“重判!”

“是!”

江山看了资料后,也感到鲁花有大问题。

幸好的是,鲁花的资产有三块二毛。

净资产比股价高一倍。

江山看完了资料说,“必须找资金,全盘接手鲁花。鲁花质押的股份,通过法院判决,卖给新来的资金。组成新的董事会。”

省长头痛,“一时之间,哪来的资金接手鲁花。没人愿意接啊!就算鲁花跌成了狗,但是,按现在的价格,它也有七亿多。”

江山说,“我有几个朋友,资产都在两亿以上。我去做工作,让他们暂时支持我省。但是有一个问题,他们都是炒股者。炒股炒成了股东的事,他们肯定不愿意。”

省长说:“我们向宗央报告,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将来,只要鲁花上去了,稳定了,允许他们卖掉股票。”

像这样的情况,每个人都会持股百分之十以上。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通俗点说,就是。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般要求两年以上才能减持。

2、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3、持股5%以上的股东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按照这个规定,那接手鲁花后,江山他们的股票,没有几年,是卖不掉的。

当江山说明情况后,大家都明白了。